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债券代码:128144 债券简称:利民转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民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自 2025 年 7 月 24 日至 2025 年 8 月 5 日,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利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赎回条款。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
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利民转债”。敬请广大投资者
详细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发行概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90 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98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 9,800,000 张,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债券期限为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1】278 号文同意,公司 980,000,000.00 元可转换公司债
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利民转债”,债券代码
“128144”。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可转债发行结
束之日(2021 年 3 月 5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9 月 6 日)起至
可转债到期日(2027 年 2 月 2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现有公司总股本 372,514,441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做相应调整,
调整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 14.23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3.98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2021 年 9 月 6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可转
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将“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3.98 元/股向下修正为
根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的股数为基数,公司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
相关条款,“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 11.50
元/股,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11.2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 月 24 日(除
权除息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50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
的转股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 11.20 元/股,调整后转
股价格为 10.9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6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2.00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民转债”
的转股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 10.95 元/股,调整后转
股价格为 10.7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12 日(除权除息日)起
生效。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7 月 18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六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将“利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0.75 元/股
向下修正为人民币 8.50 元/股,调整实施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19 日。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利
民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 8.50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8.3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4 年 10 月 18 日(除权除
息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
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利民转债”转股价格为 8.35 元/股,调整后转股
价格为 8.10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一)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
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按照
本次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本次可转债:
(1)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2)当本次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 =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
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
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债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能触发“利民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情况
自 2025 年 7 月 24 日至 2025 年 8 月 5 日,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票已有 9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 “利民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
回条款。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届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利民转
债”
。
四、备查文件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赎回条款,公司将在满足可转债赎回条件的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行使赎回
权,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赎回的相关约定,
并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